尊敬的客戶:
根據上期發〔2025〕166號,鄭商函〔2025〕313號的通知,經公司研究決定,對黃金,純堿等品種交易保證金標準作如下調整:
交易所 | 品種 | 調整時間 (結算時起) | 保證金標準(%) (調整后) | 保證金標準(%) (調整前) |
上海期貨交易所 | 黃金 | 5.6 | 20(套保19) | 19(套保18) |
鄭州商品交易所 | 純堿 | 16 | 17 | |
硅鐵 | 15 | 16 |
請廣大客戶注意控制持倉風險,及時登錄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網站查詢結算單,隨時關注自己的賬戶資金狀況、行情變化以及公司網站上關于保證金變化的通知。
特此通知。
銀河期貨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六日
二〇二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