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2年清明節期間市場風險控制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2-03-22
上期辦發[2012]45號
各會員單位:
2012年清明節臨近,根據我所節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公告,4月2日至4月4日為節假日休市。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對清明節前后相關品種交易保證金比例和漲跌幅度限制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3月29日未出現單邊市,當日收盤結算時起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漲跌幅度限制調整如下:
鋁、黃金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7%調整為9%,漲跌幅度限制由5%調整為6%;
鋅、鉛、螺紋鋼、線材和燃料油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8%調整為10%,漲跌幅度限制由6%調整為7%;
銅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9%調整為11%,漲跌幅度限制由6%調整為7%;
天然橡膠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13%調整為14%,漲跌幅度限制由6%調整為7%。
如遇上述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幅度限制與現行規則規定的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幅度限制不同時,則按兩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執行。
二、2012年4月5日恢復交易后,自第一個未出現漲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盤結算時起,上述品種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漲跌幅度限制恢復至原比例。關于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的其他各項規定按《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執行。
三、請各會員單位及時落實相關合約持倉限額和整數倍調整、交割準備等事項。Fu1204合約的最后交易日為3月30日,交割日為4月5日、6日、9日、10日和11日。請會員單位充分了解投資者的交割意向,提前檢查用于合約交割倉單的數量和有效期限,做好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申報和開具工作,切實防范交割風險。
本次放假時間較長,請各會員單位注意做好風險防范工作,根據投資者的持倉及風險情況適當提高保證金的收取比例,嚴格投資者的出入金管理,做好節日期間技術系統的維護和網絡安全工作,確保市場平穩運行,提醒投資者謹慎運作,理性投資。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